福建省-南平-浦城县 孙兆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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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兆元字鼎文,浦城人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年)拔贡生,选授安徽铜陵知县。县民积欠赋税五千多金,前任官-、拘囚、敲击庶民。兆元到任,释放全部拘囚,出私钱分年代输,当地人在县署前建恤民亭纪念他。生员徐某,品行恶劣,诬告与他结怨的人以死罪,因怕兆元严明,深夜送三百金贿赂兆元,遭怒斥。经过审理,结果判徐某诬告罪,褫夺其蓝衫。当涂县有一强盗抢劫被捕后,反诬采石矶居民数十人,县令不能判断。中丞召兆元和芜湖令一起到太平府会审,居民实属冤枉,给以平反。居民感德,在采石矶为他盖生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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